建筑撤销资质 什么情况下应当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
- 时间:
- 浏览:170
下面来看看小编为您整理的的答案
什么情况下应当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谢谢您的帮助!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中的
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:
(一)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许可的;
(二)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资质许可的;
(三)违反法定程序准予资质许可的;
(四)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;
(五)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许可的其他情形。
以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,应当予以撤销。
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,并向社会公布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作废,企业应当及时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:
(一)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,未依法申请延续的;
(二)企业依法终止的;
(三)资质证书依法被撤回、撤销或吊销的;
(四)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;
(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。
上述内容来源于网友整理,仅供参考。建筑资质信息网文章建筑撤销资质 什么情况下应当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整合于互联网,如有更多想要了解的内容可以通过搜索查找相关知识。如果文章侵犯到您的版权,请邮件联系我们。我们会及时删除相应的信息。